实验室安全守则
作者: 时间:2021-09-07 访问量:
一、 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全校教职工生命与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各级领导必须把安全工作列入本职工作范围,并经常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教职工的行动上。
二、 注意安全用电,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触电阻。
三、 严禁使用电热烘箱烘烤易燃易爆物品,若长期连续使用烘箱干燥物品,应安排好值班,并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烘干的物品应及时取出,无特殊原因禁止在烘箱内过夜。
四、 实验室内外的消防器材要严加管理,定期检查,不得损坏,不得挪为他用。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做好断电、关水、关气、关门、关窗等工作。
五、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学期负责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清除。
六、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贵重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院(系)和学校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和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从严处理。